第三百九十一章: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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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叼你老母!你个扑街大陆仔,信悟信哦兜巴升你?滚啊!烂仔,晦气。”西装革履的男子甩开琰罗的手,骂骂咧咧的走了。 琰罗:“……” 冲着新人们甩了个眼色,立刻社会大哥和健美教练就尾随在这个西装男的身后。 不一会,一处小巷子中传出了“噼里啪啦”的殴打和惨叫声。 琰罗又试图寻找第二个目标,要知道这唐僧的分身,是有“说教”技能的,原本还想凭借一袭话语,让别人把钱拱手送上,但第二个人也是一脸不爽的避开。 他不知道,这个年代旧金山的唐人街不会说粤语都要被看不起,何况琰罗的打扮还是和尚——现在唐人街的华人为了向美国人贴近,信基督教属于潮流,比如街道旁就有一间牌匾写着“中华基督教美以美会”,他一个说普通话的和尚当然不受待见了。 这时强哥和申博辉回来了,两人刚才一起痛扁了那个西装男,现在手里抓着从身上扒来的80多美元。 在这个时代,80多美元已经不少,二战时,一名飞行员的月薪也才150美元而已。 城管皱眉说道:“抢劫不太好吧?那家伙会不会报警?” “这个年代又没手机报警,放心吧,他也不敢。” 没想到这样得到了第一笔收入,琰罗还打算实在不行就去表演硬气功的胸口碎大石呢。 有了这笔钱,至少10几个人今天的饭能解决了,还能剩一点盈余。 众人在一家小饭馆叫了稀饭、包子,众人一边吃一边谈论怎么在起始阶段打开局面。 “话说……我们要不要先想办法弄到身份证?” “美国没有身份证的。” 琰罗有事先查探的资料:“1942年的《纽约时报》就有过论述:统一身份证很像是警察国家的做法,是违反美国精神的。无论从建国到现在还是未来,不但没有建立起户口系统,也没有统一的身份证,大部分美国人并不想让联邦政府获得太大权力、利用身份证来干涉私人自由。” “事实上,美国的驾照因为所有人都有车,上面有头像,代替了身份证功能——不过放心,现在是1951年,美国汽车还不像未来那么普及,所以……” “现在我们在美国,这就ok了。” “你们商量吧我离开一下。” 琰罗毕竟是引导员这个世界是新人的任务世界——他问教练要了10美元然后对社会大哥说道:“把你的表给我。” “干嘛?那是山寨表。” “我知道,不过样式在这个时代会受欢迎的。” 强哥嘴角抽动了一下无奈的把表抹下。 琰罗先用10美元,从一个擦鞋匠那里得知了唐人街的大量情报,包括哪家当铺比较良心,然后进入当铺,战狼和毛熊跟在后面——毛熊是一米九都白人壮汉,带着斯拉夫人的野兽气质!至于战狼,他身上的肌肉简直就和龙争虎斗里的李小龙似的,脱掉衣服充满压迫感。 其实李小龙就出生在旧金山,不过现在应该是在香港,才11岁还没开始习武。 未来的山寨机械表,拿到这个时代简直就是最华丽的名表,琰罗身后跟着两个人当铺的老板到没有敢黑他,当了8千美元,在这个时代这已经是一大笔财富了,拿到钱后他又进入了一个纹身店。 作为引导员要照看新人,一年的时间很长,所以成立斧头帮琰罗不会不管。 就说一点,斧头帮的帮主谁当? 社会大哥要当,健美教练和城管都不会服气,其他人当那个强哥也是一个不安定因素,所以琰罗打算自己当帮主。做为黑帮老大没有纹身,不好震慑西方人啊——君不见哪怕到了21世纪,美国的黑帮成员身上还都是大量刺青纹身,连不混黑帮的贝克汉姆都纹了一大堆,上面还有一行中文: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他进入街道边的一家纹身店,战狼和毛熊都跟在身边,这让纹身的60多岁老头很有压力,这名老人佝偻着背用普通话说道:“你好。” “来给我纹一套……” 纹什么呢?唐僧是佛门子弟按说在身上纹一个释迦牟尼比较好吧?不过这里是美国,大部分人还是信耶稣,本体又有“神父”的称号,要不在身上纹个耶稣?不过琰罗又想到自己要混黑社会,当老大,应该纹关公比较应景。 “话说,要是这一次来的不是唐僧,而是曾经的关公,会不会让唐人街的黑帮华人们惊悚?” 琰罗思考了一会最后做出决定,对老头说道:“给我纹两个纹身,胸口的左边、右边各一个,纹上帝和佛祖。” “什么?上帝和佛祖?” 纹身的老头大吃了一惊:“这可不能随便纹的啊,连关二爷纹了背不动都会引来祸事,何况是这两位!” “没事。” 唐僧分身又不是本体,琰罗也不在意,他脱掉外面的僧袍里面有一套皮甲……看到这充满罗马风格的皮背心老头心中充满了怪异,不过他也不敢说什么,毕竟毛熊和战狼两个人还站在旁边。 老头迟疑着,不过当琰罗将面值一百的美元一张一张连续放了五张后,他咬了咬牙:“干了!” 平时一个月的收入也不到200美元,这等于是2个半月了,他犹豫着说道:“我会尽可能把纹身,纹的比较和蔼一些,太凶神恶煞有戾气,那样会折损福报的,比如佛祖,如果纹的凶恶就会变成明王,上帝纹成满脸横肉也会变成魔鬼,那会倒大霉。” 这名老头一边说,一边取出了纹身的刺针。 纹身,而且还不是简单的图案而是上帝和佛祖这属于大工程,中间社会大哥和教练、城管等人都进来看,琰罗取出一千美元给了他们,让这些人先想办法租下一处能暂时容身的场地。 到了夜里纹身完成了。 现在的他——准确说是唐僧分身,皮肤白皙的胸膛上,左边是耶稣,右边是佛祖,老头把两个图案纹的和蔼可亲,琰罗瞅着这两个家伙看了半天,总觉得有一些眼熟,最后猛地想起来,这不是动画片“圣哥传”里的那两个主角吗? 无论如何,这次的纹身还是比较成功的,从领口可以隐隐约约看到里面耶稣头上的荆棘冠,和佛祖头上的大包,一旦脱掉衣服,上帝和佛祖纹身比战狼的狼图腾,毛熊的熊图腾都要有威慑力多了。 “很好。” 琰罗对这个老头的手艺做出了称赞,想到唐僧的大光头,他有在脑门上纹一个佛门“万字符”的想法,不过想了想还是放弃,毕竟,那太**了。 唐人街的夜晚,现在正是夜生活开始,很多店铺都没有关门,离开纹身店后琰罗去了一处服装店,然后又去了一架当珠宝的铺子,不过这次是想要买东西。 第二天早上新人们看到的琰罗,穿着紫蓝色唐装,脚上踩一双千层底的老北京布鞋,脸上的笑容温文尔雅,从领口中能若隐若现看见里面的纹身,腰间挂一只绿色的龟壳,手腕上套一串布满铁线纹的绿松石手链,上面一颗硕大的清代玛瑙珠。 他手中抓着一只颜色呈棕红,带着点点金丝的木棍扔给了木匠赵有福:“这是我从一个老头手中买来的拐杖,给我车一串佛珠,再车只十字架。” 这是唐僧在营造做为斧头帮老大的外形,琰罗自己不在意,但旧金山黑帮众多,想混社会形象很重要。比如万梓良那样的派头一看就是当老大的容易让人心生敬畏,大傻却只能当打手——如果是八两金……那样的相貌气质当帮主也吸引不到小弟啊。 不过这个光头,是不是有点影响形象?可唐僧脑袋一根头发都不长也没办法,难道这是什么规则的力量? 早知道应该把双马尾手环留下,看看戴上手环后,会不会变成双马尾唐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