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他按着胸口,平复了下心情,看着泥巴种冒出的水,一边咧着嘴笑,一边用手,轻轻地盛了一点上来,解释道:“这是从古井里冒出来的地下水,因为经过泥沙的过滤,所以跟之前魔鬼城岩石渗水的干净程度是一样的!” “虽然看起来有些脏,但其实很干净,几乎没有任何寄生虫或是病菌!” “我已经能渴得实在受不了了,但越到这个时候,越要忍住,记得我跟大家说过,当你缺水过久,遇到水源,一定不能大口去喝,这样很容造成呕吐,之前吃的食物就算白浪费了!” 说完,他将手心里的井水,拿到嘴边,像品红酒一样,轻轻地吸了一小口! 刹那间,一股清凉、冰润的口感,从他的嘴角,一直流入喉咙间。 那种感觉,就像是干旱已久的桑田,被突然下了一场春雨一样,充满了生机! 这股井水,从他的唇齿,流到了舌尖,又从他的舌尖,浸润到了喉咙,最后顺着食管,一路流到了胃里。 爽! 苏阳从心里大喊了一声。 这种感觉,就像是大夏天打着篮球,渴得要死,然后买了一瓶冰镇雪碧,一饮而尽的感觉! 那种冰爽,那种甘甜,绝对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终于能喝到真真正正的一口水了,真爽啊!实在太好喝了!” 观众们看着苏阳那闭着眼睛,回味无穷的样子,不禁有些尴尬: “尼玛,雪碧、七喜真应该找苏阳拍广告,这演技,弄得我都渴了!” “一个泥水,也能这么好喝?我水中王者:百岁山不服!” “我大自然的搬运工,同样不服!” “真·样子罗玉凤,入口林志玲!” “透心凉,心飞扬!” 看着满屏幕的弹幕,苏阳嘿嘿一笑。 没办法,他是在是太久没有喝到水了,之前舔石头、吃阿拉曼根,都只算是间接补充水分,远远无法跟真正喝一口水的感觉相媲美! 小心翼翼地喝了几口以后,他又看了一眼体态检测器。 终于,上面的“中度缺水”不再挑动了。 于是,苏阳又挖了几下,然后从背包里找来军用水壶,灌满了整整一水壶,开始小口小口地喝着,准备慢慢把身体缺水的状态补回来。 反正有水源了,这回也不怕浪费了,可以随意任性! 而经过两个小时的挖掘,时间也接近了利比亚六点种,太阳已经开始下山,天色开始转黑。 苏阳挖了这么久,也实在没有力气再赶路了,便准备直接在附近找一处宿营地,休息下来。 好在,这附近的灌木丛、巨石比较多,地貌丰富。 他找了一处巨石风蚀出来的山洞,用木棍清理了地面后,才钻了进去。 休息了片刻后,他开始生火,背包里还剩下不到10斤的蜥蜴肉,如果节省一点儿吃,还能再吃三顿。 夕阳落山,苏阳躺在铺着干草的石洞中,依靠着背包,嘴上喝着水,鼻子闻着火堆中蜥蜴烤肉,悠哉得不得了。 一切,似乎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了。 不过,他仍旧没有忘记,任务一要求的单天赶路超过50公里。 他大致计算了一下,今天总共走了也就20公里不到,连任务要求的一半都没有达到。 当然,这也跟他身体疲惫,缺水,再加上耗费了两个小时挖坑有关。 可是,即使在全盛状态下,他真的能一天走50公里么? 苏阳蹙着眉,开始不断地思考,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不知道任务一失败了,会不会触发紧急补救任务。 上一次在阿尔卑斯雪山,他是在任务二失败的情况下,才触发了紧急补救任务。 至于任务一…… 算了,稳妥起见,还是不要尝试了。 毕竟,每一个紧急补救任务,都非常困难,而且对生命的威胁程度非常高! 吃完了烤肉,跟观众们又聊了一会儿,苏阳就早早休息了。 他计划,明早要早点起来,趁着早晨沙漠还不热,自己又状态好,多走一段路,然后晚上再多走一段,也许还有机会完成! 第二天清晨,大约在五点左右,他就起来了。 此时,美洲还在凌晨,而国内已经接近中午。 不少观众纷纷溜了进来,开始跟苏阳打着招呼。 苏阳微微一笑,跟观众们聊了几句,随后拿了两条蜥蜴肉烤了起来,当做早餐,这样吃饱了好赶路。 临走之前,他又在古井中,灌了满满一壶水。 苏阳的这个军用水壶是从系统奖池里抽出来得,是最普通的军用78水壶改款,容量750毫升,如果省着点儿用,足以支撑一天班半。 不过,他还是有点儿舍不得。 好不容易找到一口水井,却只能带走750毫升,早知道,当初沙漠巨蜥的胃带、蜥蜴皮全留着好了,这样还能多带点儿水源![.] 主要的是,苏阳也的确没想到自己会找到一处稳定水源,水壶都灌不满,谁又会想去做水袋呢! 毕竟,在沙漠中,稳定水源可比绿洲都金贵。 不过,凡事都是相对而论的。 带的水越多,负重越沉,赶路的时候就越容易耗费更多的体力,跟流更多的汗。 这一点,在短途中还察觉不出来,不过在长途跋涉中,控制负重,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收拾完东西,苏阳开始继续朝着西南方向赶路。 清晨凉爽的气温,吃饱喝足,养精蓄锐的身体,以及坚硬的荒漠平地,让他走出了比城市公路还快的速度。 其实,他还可以走的更快! 但徒步这个东西,不是一味的快,就是好。 它有些类似于马拉松,但是比它更长更远,所以很讲究平均速度跟体能的控制。 苏阳没获得系统之前,就是一个徒步高手,现在更是将技能升级到了紫色稀有满级,所以对于这些小细节,自然是把控得相当到位。 四个小时过去,利比亚时间九点多。 太阳开始升高,沙漠里的温度也像烤箱一样,开始成指数增长。 苏阳用头巾擦了擦额头的汗液,又打开水壶,灌了一小口水,看着前方,微微一笑。 他笑的原因是,刚才那四个小时,他竟然走出了接近20公里的路程,要知道,这已经快相当于他昨天一天的路程了! 如果能继续保持这种状态,今天说不定真的会完成任务一的要求目标! 可是,幸运之神并不会一直站在他这边。 更何况,撒哈拉可是被探险家称为“死亡之地”的地方。 很快,苏阳发现,前方的地形开始变得复杂起来,也许是接近中部高原的缘故,接下来的路,充满了起伏跟波折。 往往很多复杂的断崖、峡谷,需要他去穿越。 再加上沙漠温度的升高,让他不敢走得太快,以免产生太多汗液,过分消耗水源。 就这样,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他仅仅只走了一公里左右! 不行,这样下去,肯定达不到50公里的目标! 又爬上一层断崖,苏阳咧着嘴,看着前方的地形,犯愁起来。 好在,前方的地势再次开始变得平坦一些了。 不过,地形越平坦,太阳光照射的越强烈。 而且,这片荒漠,比起早晨的路,还是要难走一些,因为上面布满了各种各样的碎石,需要多一些小心,以免崴脚。 也幸亏他穿着的是美军顶尖的沙漠作战靴,鞋底有铝合金稳定板,非常结实,要不然,一般的鞋子,还要考虑是否会被扎穿。 “这些碎石不可能凭空生长出来,我估计,应该是被沙漠山洪冲带过来的,从覆盖面积来看,这片山洪的规模,可不小啊!” 苏阳看着这片地貌,呢喃了几句。 又走了十几分钟。 前方,一块儿白色的物品,一下吸引住了他的目光。 他快步走过去,离近一看,不禁瞳孔一缩。 原来,这白色物品不是别的,竟是一块儿大骨头! 苏阳将这块儿骨头拿起来,观察了片刻,开口道:“这应该是一块儿髋骨,从形状大小来看,它的面积已经超越了人的髋骨,至少是来自于大型动物的尸体。” “在撒哈拉生存的大型动物,无非就是单峰骆驼、努比亚野驴、镰刀形角大羚羊、达马鹿等。” 又找了片刻,他又在附近发现了大腿骨、肋骨、以及一块儿巨大的头骨,跟几个蹄骨。 尤其是那块儿头骨,成不规则椎体,骨面有些白得发黄。 苏阳一拿起来,便有不少黄沙,顺着头骨的两个巨大眼眶,慢慢留下来,再配上它两排恐怖的牙齿,显得特别帅气。 不少观众祈求苏阳能否把它带回来,当做奖品,送给大家。 苏阳笑了笑,表示这东西很沉,他带着有些耗力。 不过,他还是答应大家,等到求生成功后,会在柏柏尔人的部落里购买一些动物骨头制品,邮给大家,毕竟,作为撒哈拉最大的游牧民族之一,他们每年至少要宰杀200头圈养动物。 到时候,还会有镰刀形角大羚羊的头骨,那东西可比这个帅太多了! 至于这个动物的身份,苏阳在看过蹄骨之后,笑容渐收,“从蹄骨来看,这应该是一头成年单峰骆驼,看着两根明显的巨大脚趾甲,这是单峰骆驼的标志之一。” “本来,我以为它的死因,很可能是遇到了这场荒漠山洪,亦或者是死于沙尘暴、干旱,它尸体骨头分散得很开,这应该是死去很久,受到风吹的影响,才能形成的,这也正好对得上。” “但是,你们看这块儿蹄骨,上面还带着皮肉,跟其他骨头有明显区别,说明这头骆驼的死亡时间绝对不会超过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除非是龙卷风,否则不会把整具尸体从血肉状态,吹成四散的白骨。” “所以,我猜测,这头单峰骆驼应该是死于分尸!没错,它应该是被胡狼群,或者斑鬣狗群追捕杀死,并且分尸的。” 追捕?分尸? 观众们顿时觉得有些不寒而栗,没想到,在撒哈拉这么荒凉的地方,竟然也会上演这么残忍的事情。 “我觉得斑鬣狗群的可能性更大,以胡狼的性格,它们很少会袭击成年单峰骆驼这么大体型的野兽,最多也就猎杀羚羊这种中等体型的动物。” “呼……如果真是斑鬣狗群,那么我们接下来的路程,恐怕得小心一些了!” 呢喃了几句,苏阳扔掉了手中的几块儿白骨,看着前方的路,深吸了口气。 接下来的地貌,多了很多荒草跟巨石,时不时地,还有一些荆棘跟沙漠仙人掌。 这说明,这片地貌有水源,而且植被覆盖率比一般荒漠要高,的确具备了生物链的基本环境:沙漠植物、食草动物、食肉动物,一环扣着一环。 苏阳现在的状态,明显要比之前小心很多,没走几步,就必须观察一下四周的情况。 而就在这个时候,前方,一个棕绿色的物品,吸引了他。 苏阳立刻走上去,看了眼。 “这应该是坨骆驼的粪便!” 他将那团棕绿色的圆形物体拿起来,闻了闻后,道:“味道还很重,说明是刚拉出来不久,它还在附近!” 观众听苏阳说这是刚拉出来,尴尬地张开了嘴巴: “卧槽,我怎么觉得苏阳闻到是刚拉的,这么开心?” “掏粪男孩儿!” “这是刚拉的?不对吧,看起来这么干,得好久了吧?难道那骆驼上火了?” “说骆驼上火的,666,笑死我了!” “骆驼:新出锅的大粪,五毛个,热乎热乎啦!” 苏阳看着弹幕,也差点儿没笑出声来,他将骆驼屎捏碎后,展示给大家看:“这的确是刚拉出来不久的,之所以这么干,是因为骆驼的肠道很特殊,所以它们排泄物是高度浓缩的尿液和干燥的粪便。” “而且,骆驼是草食性动物,拉出来的粪便,也是草料废渣,比杂食性动物要干净太多了,大家不用那么介意。” “在撒哈拉,骆驼粪便被探险者视作最优秀的火绒,因为它干燥,而且富含各种草料,所以很容易点燃。” 有些观众还是有些接受不了,想到拿着坨动物大便点火,还不如带个打火机! 苏阳将粪便扔掉,然后看了看四周,喃道:“如果附近真的有骆驼,也许我可以找到它,并且把它制服,让他驼着我赶路,这样来,不但增加了赶路速度,而且还节省了很多体力跟水源!” 这也是他为什么在发现这是坨刚排泄的骆驼粪便后,这么高兴的原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