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四章 日理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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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金赫贤忽然变得愤怒了起来,指着白河愤愤道:“须知道,两国一旦开战,势必是血流成河之局。华夏历来乃是礼仪之邦,先生你年纪轻轻,怎生如此歹毒?!” 他那微微颤抖的手指,差点戳到了白河的鼻子。结果被三滚“汪”了一声,他又飞快的缩了回去。 咦,原来这消息已经传到民间了吗?还是说因为天子脚下,所以消息传得特别快? 白河愣了愣,但问题是……这货到底是缺了哪根筋,跑来跟我讨论这个问题?你得去问问朝廷上的那帮好战分子大佬们啊!说得好像我一句话就能打消他们的踏平高丽的念头似的…… 他想了想,忽然反问了一句,“如果真是一衣带水,时代友好,那你高丽如今为何屡屡出兵,犯我大周东北边境?既然你都知道我向圣后陛下进言要踏平高丽,那么如今前方战事正烈,你们高丽被打到求和这事,你也应该知道吧?” “东北,本来就是我高丽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只是在前朝大唐时期,被你们李氏一族占领了过去而已。如今我高丽出兵讨回失地,有何不可?”金赫贤言之凿凿道。 “东北三省是你们高丽的?哈哈……你咋不说大周也是你们高丽的呢?” 白河当时就笑了,本来还以为棒子们的占有欲是后世才有,如今看来,敢情都是历史悠久的传统啊! 跟这种人没什么说的,如今我为刀俎他为鱼肉,大周圣后强无敌,只有彻底灭了他们,他们才会知道谁是谁的谁。 “哈哈哈……你说得对,东北是你们高丽的!不过现在还不是,三年后就肯定是了。只是到时候,高丽国只怕要改名叫高丽省才行……你如果喜欢,我可以向陛下进言,给你留个好位置。” 懒得理这货,白河丢下一句话就牵着三滚走了。 谁知那金赫贤却不依不饶。 他愣了一下之后才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忽然恶向胆边生:“馋臣乱国!我杀了你,以保我高丽百年太平!” 也不知他是哪里来的勇气,竟然“呛”的抽出腰间那把白河一直以为是装饰的佩剑,然后一剑刺了过来。 只听“嗤”的一声,剑风凌厉。 这货居然还是个高手,至少也有二品中阶的实力! 若是换在半个月前,这种等级的高手打个喷嚏也能震白河屁滚尿流,可是现在么……白河直接无视了刺来的剑锋,反手一巴掌拍了回头。 只听“嘭”的一声闷响! 那金赫贤直愣愣飞出足有十米远,滚了几个圈都没爬得起来。手中的长剑连白河的衣服都没能刺穿,就直接蹦断了。 “这……怎么可能?!你明明就没有真气在身……”他惊骇欲绝的喊了一句。 白河一点也不动气,只是冷笑一声道:“呵……老子好歹也是氪金玩家,吊打你个小棒子还用得着真气?” “不!这不可能……我杀了你!” 若是一个专业的刺客,肯定知道什么叫“一击不中、远遁千里”,然而这金赫贤明显不够专业,充其量就是一个只凭匹夫之勇的莽夫而已,他大声叫嚷着又扑了上来。 可是这时,不远处已经有路过的教习赶了过来,把他制止住了。 “太不像话了……” “文心圣阁好歹也是我大周朝的文学圣地,怎么连这些辣鸡学生也收?真的太不像话了……嗯,回头跟李白提一嘴,让他以后拒收棒子学生才行,免得以后棒子们学了咱们的文化,回去就说孔子也是他们的……” 小小的插曲很快就过去,那金赫贤如何处置白河没有过问,也懒得过问。 这一次,他可算是真切体会到什么叫“棒子”了。 虽然有“一竹竿打死一船人”的嫌疑,但事实就是,在棒子国,金是国姓之一,这书生金赫贤身份虽然不明,但就凭他的姓氏,至少可以说明一点:他的想法,往往也代表着相当大一大部分棒子们的想法。 他本来还觉得“留地不留人”会不会太愤青了点,可是如今,他却忽然觉得自己还是太仁慈了。 随后在书院教习的带领下,白河麻溜溜的进了内阁,见到了二小姐,也见到了那位许久不见的邀月姑娘。 这姑娘在金陵当众狂追李白,追到大诗仙落荒而逃,最后李白也因为她而斩掉心魔踏入“天道”之境,白河对她的印象相当深刻。 李白说她在“世界旅游”的过程中受了点轻伤,如今看来,还真的是轻伤了,当白河见到她时,她早已经活蹦乱跳了。 而一见到白河,邀月还有心情开起玩笑来:“哟,这不是咱们的大媒人白河公子么,什么风把您给吹过来了?我还欠你一杯谢媒酒呢,呵呵……” 说着,她居然还真的给他斟了一杯酒。 “嫂子说笑了。”白河笑道,转头一看旁边的李白,只见这大诗仙一脸傻笑的看着邀月,那满脸红光的样子,让他很怀疑这大神压根就没有斩掉心魔,而是跟心魔“你中有我”了。 随后叙叙旧,散散心,他才屁颠屁颠的撇掉李白二人,跑去跟二小姐“诉衷肠”。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半月不见,如隔四十五秋啊! 一见面就抱抱亲亲的揩了一波油,二小姐才面红如血的缩在他怀里,一边娇喘一边说起正事。 所谓正事,严格来说,其实是家常更贴切点。 “神都的事,我已经写信回去跟母亲说了……她说你做得很好,既然圣后看得起你,那就是你的荣幸,让你放手去为国效力,家里的事不用担心……” “……高老三前几日来信,问你什么时候才能回金陵,说你的小说已经火遍了金陵,很多人都等着看下文呢……” “兰清明也来了信,说酒厂的扩建很顺利……哦,还有,酒厂玲珑姐已经全盘接手,金陵周边已经没有发展空间了,打算过段时间就来神都这边发展……” 白河抱着她一边摸摸抓抓过干瘾,一边听她絮絮叨叨的说着,可是听到这里,他忽然一愣:“玲珑要来神都?” “嗯哼……”二小姐发出一声不知是呻吟还是回答的轻哼。这位金陵城的天之骄女,早已经完全沦陷在他的魔爪之中了。 “好吧……”白河点了点头。 神都是大周的中心,同时也是这个时代的世界中心,发展肯定会比金陵要好。那日在朝堂上,他又向满朝大臣展示了白酒的作用,圣后又准备要踏平高丽,那么可以预见的是,到时候白酒的需求量肯定十分之大,就算玲珑自己不过来,恐怕圣后还不答应呢。 更何况……貌似当年圣后还曾经说过,要培养玲珑为大周宰相的话来着? 随后小俩口又温存了一番,天色就已经黑下来了。 白河看看天色,不禁大叹春宵苦短,然而想着圣后陛下的吩咐,他只好恋恋不舍的滚回皇宫了。 汪汪汪—— 目送他骑着三滚离去,二小姐又是羞涩又是纠结。 羞涩是因为这死人越来越放肆了,青莲先生等人还在隔壁呢,就敢对自己……那样,大诗仙听力那么好,要是听到了什么那可如何是好?真是羞死个人了! 一想到方才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她的俏脸便不禁红得跟火烧似的。 而纠结则是因为……好煎熬啊! 半个月才见一次,感觉好煎熬啊!就连之前在府里闭关的时候,都没觉得有这么煎熬过…… 你说这圣后陛下也真是的,虚脱而已,有必要关他半个月吗?这死人性子跳脱得跟个猴似的,一刻也坐不住,皇宫虽大,可也不知道他会不会闷得慌…… 哎呀,不行!我得想个法子…… 所以说,色乃刮骨刀,这话说的真没错。像二小姐这种天之骄女,一旦中了爱情的陷阱,也要瞬间化身痴女。 …… …… 一回到皇宫,白河便被小绵带到了御书房,圣后早已在此。倒不是专门在等他,而是因为最近实在忙,所以一直忙到现在。 在古代当皇帝,其实是一件很累的事情,“日理万机”这句话可不是说说而已。 当然了,你要是做个酒池肉林的昏君,那当然是逍遥快活得很。但是这种情况对于大周的开国圣后来说,是绝对不可能存在就是了。 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其下还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二十四司,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哪样不是关系到天下苍生福祉? 你作为皇帝,总得管吧? 还有个不在体制之内、只对圣后一人负责的“江湖监察部”呢? 尤其是…… 半个月前,圣后陛下羽化登仙的事情天地皆知,周边关系更是变化得厉害,那就更有得忙了——棒子国不正是因此而八百里加急送来文书认怂吗? ……当然了,以上只是背景板而已。 这背景板与白河最直接的关系就是:他一跨进御书房,就被眼前夸张的画面吓了一跳。 只见御书房内,圣后陛下飘在空中,无数奏章跟鬼火似的在她身周飘来飘去,数十支朱砂笔被一只无形的手牵引着,在奏章上写写停停。 所谓写写停停,那也只是相对而言的,比白河引以为傲的硬笔字快了不知多少。 审完一批之后,自动叠好,然后换一批,接着再审……如此循环。 那场面,就别提多玄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