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二章 火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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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颜婧这些日子过得极为开心,每天就是放牧,挤奶,酿酒,对着晴空唱歌,跳舞……让她回想起了小时候和阿爹阿妈在一起生活的日子,这几天过得异常的快活。 这些事对完颜婧来说都已有些生疏,更别说子弃了。不过在完颜婧的强烈要求下,子弃也开始学着每天给她帮忙,这让完颜婧又多了一分欢喜。 在孟部大营休整了四天之后,商徵羽三人又上路了。 不过这一次商徵羽不再是身无长物,他胯下骑着火红的战马,正是乌七的坐骑火兔,而在马鞍的前方就挂着一个锦盒,是子弃和商徵羽这几天专门做出来的,里面放着的就是乌七的人头。这是给雪云国国主纳兰拓的见面礼,可不能马虎。 至于火兔倒是一个意外之喜。自打回到孟部之后,这火兔就成了所有人眼中的香饽饽,每个人都摩拳擦掌的想要将其驯服,就连小孟哥和穆林都是如此。可别看火兔平时显得乖巧,但只要有人上去火兔就立刻发狂,直接将人从自己背上撂出去,轮了一圈愣是没有一个能将火兔驯服。 小孟哥和穆林虽然凭着深厚的势境修为能在火兔背上坐住,但火兔就是不听他们的指令,这让两人也是毫无办法。 但当商徵羽上去的时候,这火兔却异常乖巧,甚至主动弯下四蹄迎接商徵羽上去。其他人眼馋也没用,反正火兔也算是商徵羽的战利品之一,小孟哥也就让商徵羽把火兔一并带走。 火兔不愧是北域出名的绝顶宝马,无论是速度还是体力其他马匹根本是望尘莫及,小孟哥给子弃和完颜婧找的战马在孟部中已经算得上精品了,但在一天的长途跋涉之后也体力透支,只有火兔依旧是生龙活虎。 接连走了几天,在跨过最后一道山峦之后,终于看到了一座巍峨的王城,那就是雪云国的国都云霄城。 “看,我们快到了!” 小孟哥和穆林要继续镇守在乌拉那拉山脉口,所以给商徵羽三人带路的是他们的偏将,名叫孟林。算起来这和小孟哥还有些亲戚关系,为人淳朴忠厚,深得小孟哥信任 云霄城渐行渐近,在远处看起来还未必觉得怎样,但当商徵羽三人走到近处时,顿时被这大气磅礴的云霄城彻底震撼了。三人不是没有见过市面的人,大魏朝的都城燕京他们也住过好些时日,但云霄城却完全不一样。 如果说燕京是一条色彩艳丽的锦鲤,那云霄城就是一头盘踞在山脚下的猛虎,浑身散发出难以抑制的锐气!这股锐气不仅仅体现在城墙、城楼和各种城中民居街道,更 从所有居住在云霄城中的众多城民身上散发出来。 仅仅进城走了几步,商徵羽就发现了好些个凡俗境巅峰的武者。按理说凡俗境巅峰已经比较少见,千人之内也难觅一人。但这些人脸上不仅丝毫没有倨傲之色,反而在人群中异常谦卑,其中有一个甚至心甘情愿的在一个店铺门前当起了打手。 这等修为放在燕京城内,最起码也应该是一方势力的头目,就像燕京三大帮派之一翊门的门主通天魔眼庞恨就是凡俗境巅峰的修为。这里面自然有朝廷暗中控制的缘故,但也足以说明云霄城的武风之盛。 “难怪总感觉有一股锐气扑面而来,原来云霄城中居然聚集有如此多的人杰,武风之盛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啊。” 听着商徵羽的感叹,孟林顿时也有些骄傲,在商徵羽孤身一战斩杀乌七之后,孟部的所有人都将商徵羽视为了和小孟哥一样的英雄,此刻商徵羽如此赞叹云霄城和雪云国,顿时让孟林从头到脚舒爽无比。 不过武风盛行之下也难免会出现些问题,习武之人都是不安分的主,更何况大家都是身处当打之年,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有时候一场口角就直接会导致双方大打出手。这般场景商徵羽才走了几百米就已经见到了三次,虽然交手的人都是凡俗境修为,连一个凡俗境巅峰的都有没。但这频率也委实太过惊人。 在见到第四起争斗之后,商徵羽对孟林问道:“云霄城莫非都这样?没有人管吗?” 孟林笑道:“自然有人管,而且巡城的统领都是势境以上的修为,足以压下这些宵小。不过王上的意思是不希望他们太过干涉,只要这些人不威胁他人的性命和财物,那就不必管。甚至有一次有一个明名家田英的势境高手因为与人口角大打出手,连统领都打倒了三四个,结果王上让他付了一大笔钱给那些受到波及的商铺后就直接将他招进了王宫,听说还亲手考教了他几招,事后更是亲口称赞。随后这云霄城内就多了个带兵巡城的统领。” “所以这些个巡城的统领其实也很不好过,每日都有想要挑衅他们权威借机上位的年轻人,他们其实也很无奈。” “哈哈,还有这等事。” 商徵羽哈哈大笑,顿时让孟林心中一紧,赶忙扯了扯商徵羽的衣角:“商爷,咱们还是低调点好,要不然真有不开眼的家伙前来挑衅,虽说您肯定能压下他们,但终究是麻烦不是。” 商徵羽摆手表示自己知道了,不过对着云霄城却感觉越来越喜欢,连子弃和完颜婧也很快融入其中。这里的规矩就和草原上那种弱肉强食的规矩一样, 只要你强,那你就可以为所欲为,至于弱者就只能谦卑的活着,难怪那几个凡俗境巅峰的家伙会那么的小心谨慎。 不过商徵羽愿意低调,可实力不允许。商徵羽是一副中原面孔,子弃和完颜婧更是让幽蓝色的金属面罩遮住了口鼻,走在云霄城的街道上实在是太过惹眼。若是这些都不算,那跟在商徵羽后面的满身鲜红的火兔则让人简直要挪不开眼。 雪云国也是依靠草原的国家,对马匹也有着发自内心的喜爱,街上的人看见火兔的时候就已经完全挪不动步子,此刻商徵羽四人身后已经跟上了一大批围观的云霄城城民,几乎将整个街道都堵上了。 云霄城分为内城和外城,内城居住的自然是王亲国戚,而外城则是平民百姓和一些商贾人士。商徵羽有些不耐,当即找了个酒馆就走了进去,在他将火兔的缰绳交给那名店中小厮的时候,那小厮的眼神仿佛都要冒出火来,若不是火兔刚烈,商徵羽还真怕这小子狗急跳墙直接把火兔给偷跑了。 挥手招来小二,孟林询问了商徵羽一番就点了几个小菜,不过在临走前小二很在意的审视了一番商徵羽、完颜婧和子弃三人,特别是商徵羽。 不光光是因为他的中原面孔,更因为他是火兔的主人。 不过当酒菜端上来的时候倒让商徵羽有些犯难,完颜婧还好,大不了脱下那副金属面罩,但子弃却不愿。子弃在外人面前从来不会脱下自己的面罩,从来没有例外。要知道从云州一路北上,子弃都是一个人进食,从来不与他人一道。 “你们这有没有雅间?就是隔离开的那种。” 商徵羽向小二询问,小二顿时摇了摇头。 “我去走走,你们随意。” 子弃无奈起身,但就在这时却引起了大堂中某一群人的哄笑。 “哪里来的小家伙,连脸都不敢露,是怕吓着别人还是怕吓着自己啊!哈哈哈哈。” “就是就是,我们草原人哪里有像你这样藏头露尾的家伙,你们莫不是哪里的通缉犯吧,哈哈哈哈?” “我觉得有可能,那匹火红烈马或许就是他们从哪里偷来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