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一钢二提三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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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评委惊异的听着从夏煜手下弹出的曲子。 旋律不只没有什么毛病,还有些优秀? “是月之泪。”其中一个玩古筝的评委,听出了这首曲子。 其余四人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他们一起看着夏煜的弹奏,看着他的动作。 本来,音乐是听觉的享受,闭上眼睛听音乐是正常的事情,但五个评委和台下的听众们,都不能将眼睛闭上。 他们现在不只是听众,还是观众。 台上夏煜优雅的动作和悠扬的曲子交融在了一起,令人着迷。 “是花派古筝!”爱好古筝的听众,听出了派别。 只有花派的古筝,会兼顾视觉的效果。 五个评委也对视了一眼。 花派现在就一脉,不用说,一定是刘蓉兰的弟子。 谁之前说这个选手没老师来着,这明明是刘蓉兰的传人! 短暂的惊讶过后,五个评委静下心来,听着曲子。 月之泪没有什么复杂的情感变化,就是一首普通的,优雅中带着一些哀伤的曲子。 月之泪,是一种蓝色喇叭花的名字,换做别的流派来弹月之泪,会让人闭目流连在蓝色的花海中。 但夏煜的演奏,好像将自己变成了一朵月之泪,在舞台上盛开,闪着莹莹的光芒。 会馆里没有风,但曲子里生出一阵风来,蓝色的花随风摇曳,夏煜的身子,似乎也跟着飘荡起来。 等到一曲完结,台下的观众们,还沉浸在刚刚的景象中。 “十分精彩的月之泪。”一个评委打破了岑寂。 评委本来想要使用动听来的形容,但夏煜的古筝,已经不只在听觉上令人享受。 “没有想到,花派古筝还有继承人。”一个评委感叹了一声。 “刘蓉兰是你老师?”又一个评委问。 “是的。”夏煜回答。 “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你?”一个评委有着疑惑。 “我母亲是刘奶奶的学生,之前一直和母亲在学。”夏煜搬出了孔晗月做挡箭牌。 “原来是家学。”五个评委点了点头。 “钢琴、小提琴、古筝,一个比一个精通,真是妖孽。”他们又感叹。 “这一首曲子,就是你老师当年,也比不过你。” 又说了一些鼓励的话,五个评委放了夏煜下去。 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夏煜坐了下来。 在他的后排,金丝眼镜看着他的背影,心中五味杂陈。 昨天他和朋友说夏煜可能会古筝,然后两人都将这个作为了笑话,一起笑了好久,没有想到,夏煜今天真的弹了古筝,而且比小提琴还要精湛! 夏煜的古筝,已经可以倾注乐曲本身的情感,这是他所做不到的等级! 回想从一赛到三赛的事情,金丝眼镜有些委屈。 一赛,他看夏煜钢琴弹的差自己一筹,心中自傲。 二赛上,夏煜换了小提琴,表现了和他一样的技巧水平,并展露了快手后,他勉强将夏煜放在了和自己同等的位置上。 结果现在三赛,对方又搬出了古筝,并且表现了远远超过自己的技艺? 你就不能一赛直接用古筝吗!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 抓了下自己的头发,金丝眼镜叹了口气。 剩下的几个选手,都没有什么惊艳的表现,到了下午四点,今天的比赛结束,一行人离开了会馆。 来到酒店的夏煜有些失望,因为他还是没有见到安思瑶。虽然安思瑶的比赛号码是在明天,但除了安思瑶之外的,明天上场的选手,也都去了会馆。 看来,是安思瑶的感冒还没有好。 他没有过多的担心,从刘蓉兰那里,他已经知道了感冒不严重,明天等安思瑶参赛,就能见到她了。 吃完晚饭,无所事事的夏煜早早的进入了睡眠。 第二天早上六点,他再次来到了白猫的身体里。 今天还有最后一波收养人会过来,但愿里面有着可以放心的人。 此时,蒂娜和一群孩子们已经起来了,收养人过来带走了他们的同伴,他们自然也会有所感觉,有所期待。 除了那两个捣蛋鬼。 两个男孩已经彻底不抱希望,终于从房间里被放出后,他们欢快的自己玩着。 这次,他们又碰到了夏煜。 两人沉默了一下,决定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给白猫一点面子,今天就不找白猫的麻烦了。 不过,狠话还是要放的。 面对两人的叫嚣,夏煜打了一个哈欠,他跳到旁边的窗台上,将上面放着的一盆多肉踢到了地上。 木盆倾倒,多肉和土从盆里洒出。 两个男孩大喜过望,他们本来不敢找白猫的麻烦,但白猫居然自己作死,给了他们报仇的机会! 他们大笑着拉来了附近的一个工作人员,和他告状。 然而,工作人员没有对白猫出手,而是狠狠的敲了他们两的脑壳。 “你们可以啊,现在还学会陷害了!”工作人员面色严肃。 “我们没有,就是猫推的,你看它还在窗台上呢!”两个男孩列着证据。 “我还不知道你们,推掉花盆之后就把喵喵放在上面是吧?你们怎么不在它的爪子上沾点泥呢!” 抓住了两个男孩的手,工作人员将他们拉走:“喵喵那么乖,你们还想要陷害它,走,和我去见院长。” “我们才是被陷害的!” 两个男孩扭头看向白猫,白猫平静的看着他们,表情似乎还带着得意。 就好像,一切都在它的掌控之中一样。 两个男孩打了一个寒颤,心中升起了一股恐惧。 以后白猫闯祸,岂不是都是他们两背锅? 远离,以后一定要远离这只猫! 目送着两人被拉到楼上,夏煜叹了口气,感慨着他们的不自量力。 他又看向窗外,大巴到了,这次下来的人,比上次还要多一些。 将窗子打开,他窜了出去,在这些人脚下晃悠了一圈。 他看中了其中一对夫妇,这对夫妇身上的温暖,只比蒂娜身上的,稍稍差上一些。 他们大概三四十岁,穿着一件普通的衣服,看起来条件只是普通。 普通也已经够了。 两人进入大厅,见到了正在玩的一群孩子们。 他们的视线,一下子就被其中一个金发碧眼的女孩吸引。 但他们对视了一眼,便不再去看。 他们虽然在自己所在的小镇子里,也算是富人家,但放在大城市,完全不够看,这么好看的女孩,怎么也轮不到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