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思想也太超前了啊
宋仁再次见到酒老,已经是在他刚刚被安排好的房间中了。 “老师,你去哪里了?怎么丢下我一个人?”宋仁看着酒老坐在桌前,笑嘻嘻的跑过来。 酒老刻意将眼镜往下拉了拉,以便遮挡住发红的眼圈。 “你小子真不赖啊,我领着你来是让人家指点你音乐造诣的,否则这般好的天赋就白白浪费了,你小子倒好,给别人上了一课,鱼龙吟呢?”酒老调整好情绪笑起来。 宋仁取出两条鱼龙吟,递给酒老。 酒老接过后啧啧称奇。 “趁着我还能在灵花阁待几天,我护法,助你吸收吧,”酒老突然道。 宋仁一愣,连忙道:“老师,你要去哪里?” 酒老摇摇头:“你不必知道,只是去找寻点东西,找个人而已,没什么危险,说不定用不了多久就回来了。” 宋仁听完后,这才有些放下心来。 难不成老师是想去报自己右腿的仇?可他的修为还没恢复啊。 酒老此刻已经双手闪动着光芒,将两条鱼龙吟不断旋转,慢慢的,竟然化为了两缕极其磅礴的气流,直接打入到了他的眉心。 “开始吧!” 宋仁连忙来到床上,盘膝而坐,引灵那两条气流进入自己的金丹,开始流转起来…… 一天一夜后,房间内的宋仁全身冒着热气,体内更是有着一道道炽热支流,不断游走经脉中,丹田内的金丹更是化为一颗纯金色,甚至于在周围,还有些溢出来的灵力凝现的淡淡氲气。 鱼龙吟彻底的改变了宋仁的体质,让他的金丹纯粹到了极致,更是让他的气势不断在增强,已经远远超过了寻常的金丹境后期。 随着体内似乎有什么破裂的声音响起后,一股更加庞大的能量而来,使得他的金丹瞬间扩大了一圈。 宋仁引导这股能量慢慢平稳后,睫毛轻轻抖动,旋即慢慢睁开,一抹金色的精芒闪掠而过,旋即迅速隐匿。 “金丹境大圆满,距离元婴境也就仅有一步之遥了。”宋仁自言自语,感受了一下身体的状况,说不出的满意。 守护了许久的酒老也是抚着胡须,惊叹声中一脸的满意。 谁能想象到,一年之前,这小子还是一个旮旯城池里满大街胡乱溜达的混小子呢。 “好好休息吧,你应该也累了,我明天就走了,一切不必担心!”酒老说完,在宋仁一拜下便离开了。 宋仁则下床来,活动了一下身躯,说不出的满意,刚想出去,心有所感的打开天地网,就看到了钟景山竟然又给他发来了信息。 这老头一天天的,不是让他去执行任务,就是去讲课,一次比一次危险,就不能像上次一样,买断《诛仙》、《神墓》的版权,给自己送钱也是可以的啊。 他点了进去,就看到钟景山有些不好意思的留言:“小宋啊,真是对不起啊,我大概都能想到,你现在一看我发消息,都开始皱眉了。” 宋仁一惊,不得了啊,这老小子难不成有提前预支自己内心想法的能力? 他还没说什么呢,钟景山又发来了消息。 “但我实在没办法,坐在这个位置上,认识的人多了,欠的人情也相应多了,不过这次呢,是好事,不会再让上一次博雅书院遇袭的事发生了。 你在【永恒光影网】有没有去看过,那里是大陆视频区,最近有一个超火的寓言故事短视频,深得孩子们喜欢,我有一个老友,全宗门是专门做这一块的。 他从那个我爱吃大馒头的视频中得到启发,想做一部可观看的演戏画面,如今你两位百世小说的超然身份,许多人都熟知,所以,他们想拍摄你的《诛仙》小说,做成那种几十集的连续画面。 原本想要拍摄《神墓》的,毕竟那里可是走出过一尊神祗,两尊神物的,只可惜,世界观太大,动用的资源也难以想象。 《诛仙》就很不错,大家广为熟知,没有太多的其他绚技特写等因素,可以完美拍摄出来。 加上他们自有的人气、你的名头、《诛仙》的粉丝以及【永恒光影网】活跃的人数,势必会火和大赚一笔。 我知道我说的可能有些复杂了,那个,你明白了吗?” 宋仁是直接待在原地的。 尼玛,电视剧啊,你那个老朋友是谁,思想太超前了,这个必须得给奖励。 宋仁连忙回复消息:“明白,我当时也想过,并把它命名为电视剧,不过有一点想要确定,你们真的想拍摄《诛仙》吗?” 宋仁实在没这个底气,生怕他们给毁了,不说他们是否懂得在其中配乐、台词加回忆等画面,就是人物剧情的选择就别胡乱删改了。 不过想来特效一定是最好的,因为这是实打实的修真世界。 只是没想到,竟然还有宗门不是以修炼长生而聚在一起,反倒是因为这些视频的点击转化率换算成钱而存在。 人各有志啊,如果到时候真的可以,老子先放出一部《仙剑奇侠传》看看先。 也不知道系统能不能帮着凝聚出来。 那边的钟景山在沉默后,再次发过来消息:“电视剧?这个名字好,以后就叫电视剧了,对了,他愿意出两两百万的版权费,不知道你那边……” “成交,老样子,打赏给我名下任何一本书都行。”宋仁两眼发亮,不带丝毫犹豫和讲价,直接拍砖敲定。 “好,有你这句话我们就放心了,他说,合作愉快。” 宋仁连连点头:“钟会长,再有涉及到钱方面的事,你尽管来找我,别客气,如果是其他的事,能推就推吧。” 钟景山也是心情大好,顿时笑了:“好吧,小宋啊,你也太现实了。” 宋仁一笑:“没办法,喜欢钱到骨子里了,这辈子可能改不了了,咱俩也算是熟人了,我跟你交一个是实底吧。 我这人什么都不缺,就是缺点德,我什么都要,就是不要脸,我什么都不怕,就是怕死,虽然有些贬低自己了,但跟其他那些信奉准则的人一比,活的自由自在啊。” 钟景山直接一阵无语,谁能想象到,最为神秘的百世作家,会是这么一个流氓痞子啊。 他似乎又想起了那日,监院谷长岳没能杀死他,在他消散后,不是愤怒和报仇,而是觉得自己此行亏了,当着雷渊圣王的面,喊着要加钱的一幕。 这样一个没有节操的人,到底是怎么写出连续两部百世小说呢? 太过匪夷所思了。 不过虽然宋仁这么无赖的说着,他还是明白这个作者是一个怎样的人。 天岚城拼命去护人家小女孩,圣王召唤,立马携带神祗而去,更是孤身一人,前往飞蝗魔域,将人族的面子捡了回来。 他是一个好人。 或许连他自己都没发现的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好人,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