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长安所遇)
凌霄自与张昱分别之后,未曾有丝毫懈怠,横穿鲁、豫两地,不一日便来到陕西境内,认定了方向后便直奔华山方向。 这一日路过长安城(“长安”历史悠久,是中国历史上建都朝代最多,影响力最大的都城,居中国四大古都之首,而“长安”之称由于朝代更替,也曾多次换过名称,而现在的“西安”之称正是源于明洪武年间,一直沿用至今,由于本文意境使然,仍用长安之名) 凌霄多日长途跋涉也身心惫累,便想在城内住上一宿,明日再启程赶往华山,也顺便瞧瞧“长安古都”的人文风情。 进城之后,果然让其大开眼见,琳琅满目的街道,川流不息的人群,声声入耳的叫卖甚是繁闹,如此繁荣昌盛的景象,丝毫不下与皇都应天府。 正瞧在兴处,突然被人撞了个满怀,当下被撞的倒退了两步,那人同时“哎呦”一声跌倒在地,凌霄暗道:“究竟是谁如此不长眼” 目光朝地上瞧去,只见那被撞之人,头戴破布帽,满脸污垢脏兮兮的,身上也是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破帽遮住了面容,也瞧不出年龄几何,不过就是个小乞丐的模样。 不等凌霄开口责骂几句,那小叫花忙站起身道:“哎呦大爷实在对不住,都怪小的不长眼睛”凌霄听那小叫花说话的声音,年龄应该不大,又见那小叫花颇为可怜,起了同情之心于是笑道:“无妨,下次可要注意些”说话的同时,那小叫花已起了身点点头,也不应话,头也不回的跑远了。 凌霄见此摇了摇头,倒也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从街头游至街尾,已至午时,太阳当空,也感腹中饥饿,刚好脚步停在一家叫“清风客栈”的门前,早有跑堂的小伙计立在门前,那伙计年纪也不过二十出头,却颇有几分眼力,见凌霄驻足,忙笑脸迎上来道:“呦,客爷,您是打尖儿还是住店” 见伙计如此热情,凌霄也是笑道:“住店”伙计道:“好嘞,您里边请”见凌霄牵着马匹,又伸手招来另一名同伴道:“把这位客爷的马牵到后院,好生照看” 那伙计应了一声,便把凌霄的马牵了过去,伙计将身子让了出来,搭了个手势哈腰道:“爷,您里边请” 凌霄走进客栈内,此时正值饭点,饭桌之上皆尽满座,有谈笑风生者,也有放言高论者,凌霄见此问身旁伙计道:“可还有座位” 伙计赔笑道:“爷您楼上请,楼上有雅座,也清静”凌霄点了点头,伙计把凌霄引至二楼,二楼虽然有几桌客人,但相比一楼可安静不少,也干净了许多,饭桌之间互有隔离,虽比不上大酒楼,但的确显得清雅了几分。 那伙计将凌霄引至临街的窗口旁边,见凌霄坐下这才道:“客爷,您看您用点什么?” 凌霄道:“二两烧酒,一盘牛肉,一盘花生米,再来两个招牌菜” 伙计笑道:“好嘞,爷您稍等,马上就来”说着话就要退出去,凌霄见那店伙计殷勤备至,有心打赏于是喊道:“你等下,爷高兴...” 说话的同时手已伸至胸前,再一摸胸前顿时一愣神,本揣在怀里的二十两银子,竟然不翼而飞,此时那伙计已回过身,看着凌霄笑道:“爷...您还有何...吩咐” 凌霄见此颇为尴尬,也顾不得在一名店伴面前出糗,又伸手在衣袖的口袋摸了一摸,哪里有半分纹银,那伙计见此心想:“此人不会是没有银两吧,难不成想吃霸王餐” 这般想着便有几分怪异之色,又上下打量了凌霄几眼,见其穿着虽不显富贵,却满身豪气,又一想:“我看不能吧”又瞥了几眼凌霄身后背负的长剑,不禁顿时警惕了起来。 此时凌霄,哪里有心情理会店伙计的小心思,回想起银两丢失的经过,思绪了片刻猛然想起,方才被一个小叫花撞了个满怀,十有八九是被那小叫花给顺了去,顿时心里不禁好气又有些好笑,这若是传入江湖中人的耳里,名声在外的剑侠,竟然被一个小偷给顺走了钱财,不被人笑话才是怪事。 可如今,解决眼前的窘迫,才是首要之事,猛然想起包裹里,似还有一锭分量不轻的元宝,这元宝是当年下山之时,其师青阳道人留给的盘缠,下山之后一直未曾用过,如今正解燃眉之急。 这般想着忙翻开包袱,掀开几件衣物后,果然一锭金灿灿的元宝躺在其中,凌霄轻松了一口气,那伙计见此,也是露出喜色心想:“我果然猜的不错,这锭元宝要是给我也够我花一辈子了” 凌霄笑着把那元宝丢给伙计道:“小二刚才定是怕我交不起饭钱吧”伙计心里“咯噔”了一声随即笑道:“客爷看您仪表堂堂,品相不凡,一看就知道是非凡之人,打死小的也不会有这种想法” 凌霄摆了摆手道:“好啦,这些恭维的话就不用说了,爷着实有些饿了,快上菜来,把元宝换开,留一两打赏给你” 那伙计闻听喜不自胜,掩饰不住心中的喜悦,笑道:“好勒,多谢爷的赏赐”凌霄又摆了摆手,伙计才哈着腰退了下去。 凌霄把背上的剑及行囊,都拿了下来放在桌上,偏过头便可瞧见街道来回的人群,见那来往人群脸面上的笑容心想:“这般无忧无虑的生活,也未尝不是我想要的” 时间不大,那伙计已笑容满面的送来了饭菜,把饭菜放下后,从怀里拿出一个钱袋来,交给凌霄道:“爷您点下数” 凌霄点头将银两倒在桌上,竟然换了九个十两的银锭,及十锭一两的碎银,凌霄笑着把一两丢给伙计,那伙计忙称谢不已,又说了一番恭维的好听话,才又退了下去。 凌霄暗想:“这小二倒是有几分小聪明”自顾自的吃了个肚撑,又唤来伙计,说是要间房,伙计把其领着一个还算雅致的客房内,见凌霄神色还算满意笑道:“爷您有何吩咐,经管唤小的便是”凌霄点了点头,那伙计带上门退了出去。 “铛铛..铛..”凌霄揉了揉眼睛,从睡梦中醒来,此时屋内已被黑暗所吞噬,却有着淡淡的亮光,从窗外照射在房间内,能隐约瞧见房内的事物。 凌霄心想:“方才只不过往床上躺了一会儿,竟然不觉中睡着了”站起身喃喃道:“三更半夜的,哪儿来的锣声”小声的嘀咕着,把窗户打开,虽已入夜但街道两旁灯火通明,人群来来往往,喧闹一片,人气鼎沸丝毫不下白日。 循着刚才声音源头望去,引起他注意的是,街道中央一个骑着一匹大红马的细瘦男子,他身穿大红衣,头戴方红帽,脚蹬红皂靴,帽顶还镶着一颗闪闪发光的珠子,似是价值不菲,腰间不仅斜系着大红花,那红马的头顶也系着同样的红花,满面笑容朝四下人群不住的拱手。 人群最前方和最末之人,各高举一块足有八尺来高的红木牌,仔细瞧去,只见木牌之上刻着几个殷红的大字,虽是黑夜但在街道两旁红彤彤的灯笼照映之下,瞧的格外分明,最前之人的牌上写着“郤诜高第”,最末之人的牌坊上写着“月中折桂”。 而身旁跟着十几名,同样穿着红衣的佣人,而那佣人的中间有两名大汉,抬着一面足有三尺来高的大铜锣,旁边还有一人,手拿一尺有余的锣锤。 凌霄暗道:“想必锣声,就是这群家伙捣鼓出来的吧”那佣人趾高气扬,不住的朝身旁人群怒喝着,不知在说着什么话,像是在给那马上之人开道。 凌霄喃喃道:“难道此人是在娶亲不成,但谁又会在夜里迎亲,但那牌坊之上,写的字又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