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四十九章 圣人墓府(四)
鲜血飙射,一个突闪的影子在陈远身后僵住了,随着刀芒一绞,身体断成两半。 这并不是残余的剑狼,而是一头很奇怪的怪物。 它有如针尖一般的嘴巴,如灌一般的身体,肋部生有两翅,头生一根老树枝,如此的怪物,看起来既像是妖兽,又像是古树化形。 “没想到这里竟然有陷血鼠。” 陈远看着倒在地上的怪物,悠然说道。 这个怪物在临时的时候将眼睛睁的大大的,似是它没有想到自己如此隐秘的偷袭手段居然会被人识破。 原本以为自己能够杀眼前人类一个出其不意,却没有想到竟然被人反杀了。 陷血寿,血妖的一种。 血妖虽被称为妖,但却与妖族完全不同。 血妖的数量不多,但却比妖兽乃至异兽更让人闻风丧胆。 这是三种完全不同的种族凶物。 妖族,万古以来就有的传承,妖族最强大的是它们的身体,它们的肉身强横到可以硬抗法宝,而它们的爪牙,甚至可以撕裂神兵利器。 异兽,大部分都是由特殊的环境所造就的,就如这里,这些异兽原本也不过是普通的妖兽,但在特殊的环境中,它们产生了变异,而它们的后代也遗传到了这些特征,因此不被妖族所承认。 血妖,有关于他们的来历有两种说法。 一种说法认为它们乃是天地孕育而出的,而另外一种认为,血妖是拥有血魔血统的妖物,而血魔则是万古之前魔族中的某个特殊分支。 而究竟是什么样的来历,谁都说不清楚。 但因为血妖的强大,更多人都认为血妖是拥有血魔血统的妖物。 对比与妖族与异兽,在相同的修为境界环境之下,谁强谁弱,很难区分。 但是,对于修士而言,往往更忌惮的是血妖。 原因很简单,不管是妖兽还是异兽,它们都是属于领土意识极强的种族,一旦你入侵了它们的底盘,它会立即跳出来与你为敌。 就如方才那些剑狼一般,它们数量极多,领地也很大,正是因为陈远进入到它们的地盘,哪怕没有做到威胁它们的事情,剑狼也会群起而攻之。 但血妖不是这样,如果你深处荒野之地,说不定你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被盯上了。 一旦被血妖盯上,你就很难摆脱。 血妖虽然形态万千,但它们几乎都如同鬼魅一般,就像是黑暗中的幽灵一样,往往都是来无影,去无踪。 血妖不像妖族、异兽那样拥有强横无匹的肉身,拥有堪比神兵利剑般的爪牙。 但是,血妖却更能借天地之威,甚至可以推到大道之纹,用特殊手段击杀对方。 血妖一旦出手,往往都是致命一击,几乎都是一击成功,在没有绝对的把握之下,血妖是不会轻易出手的。 更可怕的是,一旦被血妖攻击,它们就会将你的血液全部吸干。 尽管血妖很谨慎,很强大,但它们的数量远远没有妖族以及异兽来的多。 因此,血妖也十分珍贵。 尤其是它们的血液,更是珍贵无比,可以用来炼制血药,甚至是用来炼制增加寿元的绝对主药。 很快。 陈远离开了剑狼的地盘,一路南下。 这一路上,他杀了不少异兽,血妖。 而且他遇到的异兽、血妖都越来越强大。 一开始的时候,陈远还能全身而退,但到了后来,哪怕是陈远也不得以种种手段,但就算如此,陈远身上依旧是增加了不少的伤痕。 要知道,这里面一些异兽甚至已经能够比肩圣人,而且肉身比圣人更加强大,血气惊人,又有地理优势,极难杀死。 陈远虽然负伤,但他却是越战越兴奋,越战越勇,越杀越凶。 这等历练,在外界是不可能有这种机会的。 不知不觉间,陈远身上已经凝聚了一股凶煞之气。 这一股气息如同实质一般,若是有修士被此刻的陈远盯上一眼,就如同被血妖,被异兽盯住一般,毛骨悚然。 残忍凶险的搏杀,对于陈远来说是最好的考验,也是最好的磨砺。 只有在这样的凶地,才能让陈远放开手脚,看看自己如今到底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 “杀!!” 陈远长啸一声,身形化作黑雾,瞬间出现在一个头如鹰,身如虎,毛发呈现赤色的血妖面前。 他瞬间出手,魔神刀芒一闪而过,鲜血如箭飞出。 这头三万载血妖当场中了一刀,但是,它突然一闪,又一下子消失在原地。 陈远暗道一声不好,背部骤然一痛。 此时他已经处于极速移动之中,但依然被那血妖的一记大道之纹所斩中,哪怕是肉身已经达到了极致,却依旧留下了鲜血。 三万载的血妖,这已经是很可怕的存在。 就算是圣人面对它,也不得不谨慎到极致。 陈远此时身影再次一闪,整个人在虚空之中跳跃。 他的影子一闪而过,当陈远影子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在万丈之外。 但很快,陈远身形再次消失。 面对陈远突然脱离了战场,那血妖则是一下子出现在了虚空之中,然后它也紧随着陈远而去。 陈远一路冲入了原始丛林之中,最终上了一座高峰,而那血妖的速度极其骇人,竟是也紧跟其后,但陈远却是再次在山峰之上消失不见。 血妖一旦盯上了敌人,哪里会那么轻易放弃。 它此时停在虚空之中,欲寻找陈远。 然而。 就在这瞬间,陈远突然撕裂空间,骤然出现在了它的背后。 魔神空间法则,无视空间距离! 那鹰头虎身的血妖再次一闪,想要躲避这一击。 这也是血妖让人烦厌的地方,它总是如同鬼魅一般,往往都不是与你正面搏杀,它若是一击不中,就会立刻潜行,等待下一次机会。 “迟了,我已经烦透你了!” 陈远一手指天,右手法决不断变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