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仙宋在线阅读 - 第363章 全民大保单(一)

第363章 全民大保单(一)

    户部做事要认真,这是刘行喜欢的。

    偏偏他们的认认真真做事,脚踏实地做事,却注定将为新归民、罪民后那两项难搞的事弄得焦头烂额。

    所以就在方才袁庭植说完杀狼谷如今的情形后,刘行的脑海里猛然迸出了一个千年以后很盛行,解决全民人身财产、医疗保障等事务的行当来。

    想当年,在上大学期间,刘行为了勤工俭学、自给自足,也曾经加入到那个行当做去做过兼职。也曾经被人骂过一人做了那个行当,全家都不要脸。

    那个行当,就叫做保险。

    但刘行想要做什么,袁庭植不知道、赵鼎也不知道。

    既然不知道,赵鼎自然也就只能问道:“太傅,将本属官衙办理的事交给几家大商号去办?那是些什么商号呀?能做得比我等还要好吗?”

    听闻此问,刘行淡淡一笑道:“不一定比你等做得更好,但绝对不会做得很遭。这些商号,都只能是你户部绝对主导经营,只是办事的人不再是官吏、而是雇员。这些商号,统一将有一个名称,就叫做保险行。”

    “保险行?”

    耳听到这样一个新鲜词,赵鼎一头雾水的再问:“保险,都保什么?又如何保呢?您不会是想让我从户部、从国库里无限地拨款,以官督商办名义行以官养商之事,行缓解压力之事,行假手济民之事吧?”

    赵鼎这话一出口,刘行笑了、笑得很灿烂中说道:“哈哈,你放心好了!我既然说要去做成商号为主、户部只是督导的勾当,就绝对不会让你从国库、从户部公中拿钱去养商号雇员。更加不会让那些商号变成缓冲机构,不会只是让他们做被你假借行事的手。”

    此言一落,刘行马上收住笑容,正色将自己想好的保险行当具体规划和盘托出、说给了赵鼎:首先刘行确定的是要成立一家财产保险行,让民间有房子有地,家中有贵重物品的人按年缴纳保险金。一旦其实财产遭受损失时,财险行按照其投保额度给予赔偿。

    如此一来。既能减少日后一旦再发生战乱时,那些家里有房子有地、有贵重物品人家的财产安全,又可以减少日后新生难民形成难民潮的可能性。这一项基本的保险,刘行明确地告诉赵鼎是用来牟利的。

    同时。财产保险还多立一个失业保险。当今这个天下,人口流动相对还是很大的。譬如河北现在就有大批的难民,正从关外逃进来。南朝那边,也有很多人潜过刘豫等人的防线,逃到北朝的地界来。

    那些人初到北朝地面上。一时间肯定难以让你有田分、有事做,总不能让那些同胞饿肚子不是。

    好,就用这失业保险给他们保障。只要他们缴纳极少的一部分,各地接收了那些流民的地方衙门承担大部分,让那些人每年至少能领上一些微博、但足足以糊口的失业保险金。

    这一项,刘行很明确、也很严肃地告诉赵鼎是一项造福百姓的事,是福利性的项目、不允许设置太多障碍,不得把投保额、尤其是个人缴纳部分设置得太高。

    在财险之外,刘行第二个确定将要成立的,则是人寿保险。寿险名称上看来是对人类寿命进行保险。但实际上刘行规划出来的规则里,却是主要针对医疗保障、人身意外等相关的范畴。

    现今的北朝,各地官办的医庐、医馆林立已经遍及到了各乡镇。可以说只是几个月时间内,刘行这个医官出身的人,首先让北朝的百姓见到了生病不用怕、遍地可就医的美好景象出现。

    有了这种全面的、完善的医疗网,刘行在确定成立人寿保险的事情上便从容了许多。

    而这件事情上,刘行给赵鼎确定了两个主要方阵:第一,全民投保,钱粮都可用作保金。额度尽量少一些,哪怕是打更的、倒夜香的也只是每年拿出其很少一部分收入便可以享受全面的医疗保险。

    第二。官府补贴。对于在官督商办、衙门里做事的人,由户部直拨承担其医疗保险的大部分,其个人缴纳不的超过两三成。使那些官督商办的商号里和衙门里工作的人,享有一定的优越性。从而刺激他们更加卖力地去做事。

    既然想要用医疗保险来刺激官督商办的商号和衙门里做事那些人的积极性,那么做事的时候谁也不敢保证就不会出意外。

    譬如矿山,在山西的几处石炭矿上,自从刘行调兵谴将全收山西以后这几个月里,就没出了至少五次矿难、造成了上百个矿工的伤亡。

    那些人现今是只能每月从地方官府去领取伤残保障金,大多数都只能维持一个五口之家的艰苦生活。

    这是不够的。至少离刘行想要的先做到人人吃饱穿暖、最后人人锦衣玉食相比,差距实在太大了。

    那怎么办呢?办法只有一个:通过保险行设定工伤保险,平时边让那些商家、无论是官督商办还是私家经营的商家为他们所雇佣的人承担大部分投保金,由那些受雇的人承担最多不的超过两三成的投保金。

    一旦被雇的人受伤了,按照伤残的等级,由人寿保险行负责按月发放保险金,以确保那些人在伤残后仍然可以享有未伤残前的收入保障和医药费等诸多补贴。

    在此事上,刘行也给赵鼎定出了两个基本原则:其一,要让商号和地方衙门出钱,确保给他们做事的人因工伤残以后生活不会受到影响,反而会有所提高。

    其二,不能增加任何一个为衙门和商号做事、受雇之人的经济负担,必须是商号和衙门承担绝大部分投保金。

    基本原则确定以后,刘行忽然想到了会出现因工死亡的事情,马上有补充了一条:一条人命一千龙元,高收益、重体力增加两成、一条人命一千二百龙元。

    只要死了人,保险行就要以这个基数进行赔付。同时,一次性补偿死者至五十五岁的全部应得的工资部分,则有其就业的商号和衙门出资去赔付。

    也就是说,一旦有人死了,除了正常的因公伤亡基本一千到一千二百龙元的保险行赔付外,其家属还能一次性领到死者很多年的工资钱。

    以此来确保劳工利益,同时刘行也明确地告诉赵鼎这是要以此来遏制那些商号主事人变相地、极其苛刻的压榨和使用劳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