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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黑衣人

    在认识到了杜和的价值之后,鬼手六子的脸色挂着腼腆的笑容,重新回屋,拿了个稍微小一些的本子进来,摊开翻了翻,将其中一页给杜和看,“杜先生,这些都是李家厂周围的房产,有的是经济实惠,有的是物美价廉,还有的是一分钱一分货的,看您喜欢什么样的了。”

    “地方大点价格低点的有么,房子破点无所谓。”林亭之探过来看了两眼,补充道,“连魁班里那么多新弟子,现在连倒夜香都要排号,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用来修房子最合适的。”

    杜和寻思了一下,觉得林亭之说的是正正有理,便默认了。

    鬼手六子在本子上寻了寻,找出来两处地方,解释道,“这两个地方都不错,一处是以前的学校,只有两排校舍,年久失修,房子几乎是白送,只要一个地皮钱,另一处是一个官老爷家的私宅,养外室的,后来举家都被抄了,外室就把房子挂出来,要换成现钱,倒是不便宜,不过绝对很值得,里头家具物件都一并出售,我已经清点造册了,有不少都是文物。”

    鬼手六子原来的生意是什么,是盗墓的!最亲近的就是各种明器文物,一说起那些瓶瓶罐罐的,比亲爹都亲,如果不是房价太过高昂,他自己都想收了的。

    林亭之闭目想了想,犹豫了一下,不确定的说,“这两个地方,虽然隔着一条姐,但是应该是挨着的吧?似乎是背靠着背?”

    “您老明智,就是背靠背,中间是一个小园子,平时也没人去玩,有些荒芜了。”

    杜和心动不已,两处地方都很中意,一处可以翻修后租出去,另一处可以等姆妈来的时候住,刚刚好,像是给他预备的一样。

    “两处都要了,谈谈价格吧。”

    杜和开了口。

    林亭之精神一震,拦住了杜和,自告奋勇的和鬼手六子玩儿起了袖中乾坤。

    鬼手六子的脸色是越来越白,林亭之始终气定神闲,最后,林亭之收回了手,给了杜和一个数字,杜和惊讶的看着林亭之。

    这个价格,几乎就相当于那个学校是买宅子的搭头了,怪不得鬼手六子的脸色那么黑,跟锅底一般。

    签了合同,付了定金之后,俩人往回打道回府。

    “我答应他,将来房子有收息,给他半成的干股。”走出一段路了,林亭之笑眯眯的说。

    杜和恍然大悟,“怪不得他肯点头,原来担着风险也要卖,是为了给自己留点收成。”

    “我出资一半,占四成五的收息。”

    林亭之继续笑眯眯的说。

    杜和大叫道,“你这是抢劫!我不需要你出钱,自己也能买得起!”

    “我是警探。”林亭之认认真真的威胁杜和,“还是高级警探,我爹是黑帮大哥,我哥是黑帮二哥,我还有枪。”

    杜和义愤填膺,“四成!”

    “成交,我爹回来的时候,你房子得借我住。”

    林亭之同杜和击掌约定。

    杜和倒没有什么介意的,本来就跟司徒先生扯上关系了,多扯一下少扯一下的也没影响,债多不压身嘛,而且最近国民政府似乎忙得很,也顾不上查处这些黑恶势力,自然也就牵扯不到杜和了。

    回到连魁班的门口,一辆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艰难的开进来的小汽车正停在院子门口。

    林亭之冷淡的瞥了一眼汽车,对杜和说,“我可能要走了。直娘贼,这帮子人真是无孔不入。”

    “来找你的?你爹派来的?”

    杜和打量着车里头坐着的两个黑色长衫的男人,好奇的问。

    林亭之摇了摇头,“我爹才不会叫一辆车来,怎么也得四辆。应当是我敬爱的大哥吧。”

    说到大哥的时候,林亭之的口气可以称得上是阴阳怪气了,一听对他大哥就不大敬爱。

    “你亲哥还是什么哥。”

    杜和皱了皱眉。

    林亭之夸张的振臂一呼,“入我帮门,皆为兄弟,管你亲不亲,反正是兄弟。”

    “你们家的口号这么多年都没变?”洛豪笙端着个饭碗从院子里走了出来,招呼道,“回来的整好,来吃饭。”

    林亭之一愣,“豪笙?你果然是没死啊。”

    杜和默默地站远了点,一块馒头从院子里准确的飞了出来,直奔林亭之的面门。

    “你的嘴迟早要叫人缝上。”

    洛豪笙的声音凉飕飕的。

    林亭之哈哈大笑着抓住那块馒头,叼在嘴里,直奔院子跑了进去。

    杜和看着那两个死死盯着洛豪笙的黑衣人,慢吞吞的凑了过去,“吃了没?”

    黑衣人面无表情,无视杜和。

    “忌口么?荤的辣的?”

    杜和再接再厉的问。

    黑衣人别过了头。

    杜和点了点头,进厨房求蒋四姐给装了两个大碗的饭菜,送进了小汽车里头,自己才在院子里寻了个地方,也开动了。

    林亭之与洛豪笙的项目模式跟杜和与江凌差不多,不同的是杜和从来不跟江凌动手,而林亭之光是在饭桌上与洛豪笙飞着花生茴香互相攻击就有五六次。

    江凌看着俩人你来我往吃个饭也不消停,跃跃欲试的看着杜和。

    杜和瞬间举起了手,快速的夹了几筷子菜放在碗里,跑到了院子外头吃。

    两个狼吞虎咽的黑衣人与杜和大眼瞪小眼,杜和沉默了一瞬,叹了口气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说完也狼吞虎咽起来。

    黑衣人顿了顿,假装没看到杜和,快速的扒起了饭。

    江凌没有跟杜和废物茴香豆,一整个下午都不高兴,看着杜和的眼神都阴测测的。

    倒是吃饱喝足的林亭之,头一次没有用黑衣人劝,自己就乖乖的上了车。

    杜和把一包收拾好的吃食送进车里,挥了挥手,同洛豪笙一起送走了林亭之。

    车子走了几米,林亭之忽然从车窗里伸出头来,大声喊道:“洛警探,我的房子叫人烧了,你别忘了给我做主啊!!”

    洛豪笙表情莫测,低声问杜和,“真的?”

    杜和点点头,“林警探把骗他的人老窝给端了,带回了老大一包的金银珠宝,人家找不到他也打不过他,只好把他的房子烧了,烧了一小天,今早才熄灭。”

    “该。”

    洛豪笙言简意赅的评价。

    也不知道是说林亭之该,还是被林亭之料理的人该。

    大概都有吧。

    林亭之就像是一个突然而来突然而去的幻觉,除了留下一大包的宝贝和一小包的枪械刀具,什么都没有留下。

    哦,还有一片烧的漆黑的废墟,和一条看着不好相处,实际上性格不错的大狗。

    狗呗洛豪笙征用成了警犬,带回了南城警局好吃好喝的供着,那片废墟杜和去看了看,带着铲子挖了一圈,还真挖到了几瓶好酒,又给埋了回去。

    既然林亭之托付他一回,他就勉为其难的帮他照顾好这留下来的一点东西。

    即使他可能再也不回来了。